弘扬草原文化,开发文化产业
内蒙古是文化资源大区,但是文化产业开发相对滞后,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必须加强文化产业的开发,全面提高内蒙古的文化生产力。文化产业,是通过文化资源的开发,形成产业化的进程,满足社会大众的文化需求和精神消费,创造精神财富和经济效益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外有的专家在传统的三次产业划分的基础上,将信息产业列为第四产业,将文化产业列为第五产业。并且认为:文化产业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这种认识是很有道理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大众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之后,文化消费的需求势必不断增加——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对地域民族文化不同特色的兴趣,对新时代精神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追求,在高度竞争、工作与生活节奏大大加快的现代社会中修身养性的休闲消费需求,等等,都提供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内蒙古古老神奇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蕴藏着开发草原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巨大价值。以草原文化为特色的文化产业,不仅将成为未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道亮丽的风景线,产生巨大的品牌效益,也将成为内蒙古经济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生长点。 
首先,应当做好草原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内蒙古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草原文化遗迹分布广泛,保护的难度非常大。多年来,历史文化遗迹的自然损毁已很严重。近年来又受到人为的严重破坏。不仅一些犯罪分子利欲薰心,丧尽天良,大肆盗窃破坏,—些地区为了加快经济开发而破坏文物、古迹的事情也屡有发生。历史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一旦遭到破坏,便无法挽回。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草原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严格执法,加强执法力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特别是在农村、牧区建立自上而下的文物保护责任制,坚决防范、制止草原文化资源的破坏。 
其次,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在开放的文化环境中,本土文化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传统文化能否得到妥善的保存和弘扬,是严峻的现实考验。值得重视的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草原文化受到严重的摧残;此后,草原文化遗产又不断流失海外,而目前已经到了敲响警钟的时候。例如,“文革”以前自治区经过艰苦努力,搜集、整理出来的蒙古族民歌达25000多首,目前能够整理出来的已不到5000首,而且,掌握传统民歌、乐曲、舞蹈的民间艺人大都年高体弱,一旦人亡艺绝,其损失无法挽回。再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经过十年浩劫幸存的蒙古族传统服装、首饰大量流失海外,如不及时制止、抢救,今后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甚至要到海外去窥原貌了——那将不能不是极大的悲哀!因此,在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进程中,应当投入必要的财力、人力,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只有保护好草原文化的宝贵资源,文化产业的开发才能顺利进展。 
第三,加强对草原文化的研究。草原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但是过去长期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虽然有些学者(如内蒙古大学的林干先生等著名专家)荜路蓝缕,做了非常有益的开拓性工作,但是仍有大量的课题需要完成。例如,对于曾经在蒙古草原活跃了数百年、上千年的马背民族,东胡、匈奴、鲜卑、乌桓、敕勒、突厥、契丹等等,其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军事、社会的诸多方面,尚需要进行深入、系统、全面、细致的研究,并与中原文化、异域文化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明了其历史、文化地位及其特点。蒙古学的研究近些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引起国内外关注。与专题性的研究成果相比,目前显得较为薄弱的是蒙古族地域文化的研究,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更弱一些。加强地域文化及其特色的研究,对于文化产业的开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合理规划、正确引导文化产业的开发。文化产业涉及面广,新闻出版、影视制作、文艺旅游等均可包括。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既要把握政治方面,又要确保产品质量,还要注重经济效益,才能使产业化开发稳步推进。因此,有必要进—步提高对草原文化的特殊地位、丰富内涵、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有效保护、深入研究、合理开发、充分利用草原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和高度,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特点,制定适合自身条件、体现自身特色的发展规划,从而使内蒙古丰富的草原文化资源在落实十六大精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值得重视的是,过去进行文化产品生产的多是事业单位,近些年在体制改革中虽然引入了一些企业管理的因素,仍然与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吸引国内外企业和有关机构投入文化产业开发;建立、发展健康、健全的文化市场,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与机制;并努力贯彻、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文化经济的政策和在西部大开发中促进文化经济建设的扶持政策,将内蒙占建设成为以草原文化为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区。
首先,应当做好草原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内蒙古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草原文化遗迹分布广泛,保护的难度非常大。多年来,历史文化遗迹的自然损毁已很严重。近年来又受到人为的严重破坏。不仅一些犯罪分子利欲薰心,丧尽天良,大肆盗窃破坏,—些地区为了加快经济开发而破坏文物、古迹的事情也屡有发生。历史文化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一旦遭到破坏,便无法挽回。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草原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严格执法,加强执法力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特别是在农村、牧区建立自上而下的文物保护责任制,坚决防范、制止草原文化资源的破坏。 
其次,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在开放的文化环境中,本土文化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传统文化能否得到妥善的保存和弘扬,是严峻的现实考验。值得重视的是,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草原文化受到严重的摧残;此后,草原文化遗产又不断流失海外,而目前已经到了敲响警钟的时候。例如,“文革”以前自治区经过艰苦努力,搜集、整理出来的蒙古族民歌达25000多首,目前能够整理出来的已不到5000首,而且,掌握传统民歌、乐曲、舞蹈的民间艺人大都年高体弱,一旦人亡艺绝,其损失无法挽回。再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经过十年浩劫幸存的蒙古族传统服装、首饰大量流失海外,如不及时制止、抢救,今后从事这方面的研究甚至要到海外去窥原貌了——那将不能不是极大的悲哀!因此,在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进程中,应当投入必要的财力、人力,加强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工作。只有保护好草原文化的宝贵资源,文化产业的开发才能顺利进展。 
第三,加强对草原文化的研究。草原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但是过去长期未得到充分的重视。虽然有些学者(如内蒙古大学的林干先生等著名专家)荜路蓝缕,做了非常有益的开拓性工作,但是仍有大量的课题需要完成。例如,对于曾经在蒙古草原活跃了数百年、上千年的马背民族,东胡、匈奴、鲜卑、乌桓、敕勒、突厥、契丹等等,其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军事、社会的诸多方面,尚需要进行深入、系统、全面、细致的研究,并与中原文化、异域文化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明了其历史、文化地位及其特点。蒙古学的研究近些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引起国内外关注。与专题性的研究成果相比,目前显得较为薄弱的是蒙古族地域文化的研究,对于不同的地区来说,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更弱一些。加强地域文化及其特色的研究,对于文化产业的开发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合理规划、正确引导文化产业的开发。文化产业涉及面广,新闻出版、影视制作、文艺旅游等均可包括。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既要把握政治方面,又要确保产品质量,还要注重经济效益,才能使产业化开发稳步推进。因此,有必要进—步提高对草原文化的特殊地位、丰富内涵、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有效保护、深入研究、合理开发、充分利用草原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和高度,作为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特点,制定适合自身条件、体现自身特色的发展规划,从而使内蒙古丰富的草原文化资源在落实十六大精神,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小康社会,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值得重视的是,过去进行文化产品生产的多是事业单位,近些年在体制改革中虽然引入了一些企业管理的因素,仍然与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吸引国内外企业和有关机构投入文化产业开发;建立、发展健康、健全的文化市场,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与机制;并努力贯彻、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文化经济的政策和在西部大开发中促进文化经济建设的扶持政策,将内蒙占建设成为以草原文化为特色的民族文化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