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剪辫风潮
在有关辛亥革命以至中国近代史的著作和图录里,有一张老照片被广泛采用,那就是武昌起义后革命士兵在城门口拉住一行人剪辫的照片,它反映了辛亥革命后民众剪辫的史实。清末剪辫风潮不自武汉始,但武昌起义后确曾掀起起了全国性的剪辫浪潮。 
    发式作为人体自身的一种饰物,装扮着人们的形象,不同的发式可以反映人们性别、年龄、职业、地位的不同,发式甚至可作为一种民族标识,不同民族往往有其特定的发式习尚。中国古代男子蓄发不剪,举行成年礼时,束发于顶,加冠其上。有着蓄辫习尚的满洲人入关以后,为了用同化风俗的办法来铲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消弭反清斗争,更为了体现其对各族人民的统治权力,于顺治二年 (1645年 ) 六月十五日颁布剃发令,强制关内人民一律剃发。此令下后,遭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强烈反对,“留头不留发”和“留发不留头 ” 的斗争席卷全国,几十万人被杀头,所有的反抗斗争都失败了。除了那些穿着桑门衣和束发为道士的人以外,全国绝大多数男子都照满洲习俗剃发蓄辫。二百年来渐成习惯,有些人把这种发式认作一种人体美,有些人还把它看作是中国人的民族标志,甲午战争割让台湾以后,当地同胞曾以拒绝剪辫的行动表示不归顺日本统治。 
    清朝末年,由于下述原因,重又掀起了剪辫易服的风潮。 
    一是鸦片战争以后,西人东来,与中国人讥笑他们的“夷俗”一样,他们也讥笑中国人的辫子,“蚩鄙百端,拟以瑕豚”。清末,去外国留学者渐多,他们拖辫发,著满装,踯躅于市,行人莫不曰 “ 拖尾奴才”、“豚尾奴”、“半边和尚”等等,甚至恶毒地诅咒说: “ 世界人类由下等动物而进化,中国人不十年必尽退化为禽兽。 ” 凡此种种,刺激汉民族人民“旧耻复振”,有的痛苦地感觉到历史对老大帝国的嘲弄,产生了对愚昧落后的一种“自觉”或“自省”,他们认为中国人在国际上受歧视受侮辱,“其故固由国家政治之不振,兵力之不强,而衣服装束之殊抑亦有以召之,不可谓非无因也”。于是,改良社会,革除陋俗,剪辫易服,让中华民族以文明、健康的面貌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许多爱国之士的夙愿。 
    二是排满运动、反清革命的兴起,辫子作为汉族屈从满族,臣民奴于君上的标志,理所当然地成为争取“出奴隶之籍,脱牛马之羁”的人们攻击的目标。清末革命派认为,“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洲之形状,举此累赘恶浊烦恼之物,一朝而除去之,而后彼之政治乃可得而尽革也。”同时,辫子由三股头发编结而成,被附会为“三纲”,长褂扣一般用五粒,被拟为“五常”。辫发被认为是祖制,不可变更。因此剪辫易服具有反封建主义传统和专制统治的政治意义,许多青年把剪辫易服视为不惜冒生命危险和清朝彻底决裂的表示”。就像清初剃发与否成为归附清朝与否的标志一样,清末剪辫与否,也常常成为人们是否拥护革命的一种表现,人们往往“以去辫不去辫为尊王、革命两党之一大标识”。 
    三是辫子这种发式不适应近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世界潮流。虽然诚如鲁迅先生所说,辫子在“打架时可拔,犯奸时可剪,做戏的可挂于铁竿,为父的可鞭其子女,变把戏的将头摇动能飞舞如龙蛇”,捕捉人犯“则一把辫子,至少十多个,为治民计,也极方便的”,但在生活节奏加快的情况下,拖着一条长辫子确很麻烦:行礼不便于脱帽,健身不便于锻炼,做工时不便于开机器,练兵时不便于操演,每天要花时间梳头编辫,勤洗更费时间,不勤洗又不卫生,衣裳上沾满油渍,且繁殖细菌和虱子,传播疾病,总之,“对于卫生对于操作对于经济均有所害”。至于世界潮流,也是趋向短发。正如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所上《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指出的:“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 
    既然剪辫有如此重要的理由,清末主张剪辫和实行剪辫的人逐日增加。先有康有为奏请断发易服,继有章太炎“割辫与绝”。激进的留学生和流亡海外的革命者大多剪去辫子,改着洋装。在国内也有不少人不顾清廷的迫害而毅然剪辫。在20世纪的头十年里,各地剪辫风潮此起彼伏,最终冲击到上层,宣统二年 (1910年 ) 冬,资政院提出了剪辫的动议。早就想剪辫的青年学生乘此之机,哄传剪辫动议已获批准,纷纷剪去发辫。风潮迅速波及北京和东北、直隶、山东、两湖、江浙、两广、四川、云贵等十多个省份。清政府从风潮中感觉到自己的统治权威受到挑战,其中潜藏着严重的政治危机,不仅在资政院搁置了对剪发动议的讨论,而且下令严禁剪发,学部还专门颁布了对断发学生的处罚条令。对剪辫者的迫害激起各地学生的反抗,北京、奉天、黑龙江、湖北等省学生不仅以罢课方式表示抗议:而且有更多的人以剪辫的行动来声援已剪辫的同学,据当年报载,连颁布禁令的学部尚书和各省提学使的子弟也在学堂割去了“豚尾”。在学界抗争中,处罚条令无法执行。当局只好让步,由开除改为记过,又由记过而听之任之。在此情形下,剪辫风潮甚至波及到兵营和军校。仅以湖北武汉为例,宣统三年 (1911年 ) 初剪辫在学生和士兵中已成风气。湖北陆军四十一标二营 
    学兵李佐清,以发辫于操作上大有妨碍,毅然剪去。陆军第三中学,不约而同,竞有200余人同时剪发,其中以贵州籍学生为最多,陕西次之,两湖、云南三省学生又次之,甘肃及荆州驻防学生又次之,广西学生早经剪尽。合计该校先后剪发几及 400 人。湖北陆军测绘学堂学生剪发者,亦有数十名之多,余下未剪者无几。按规定这些剪辫的学生本当开除,但人数甚众,校方只得从轻办理,仅记大过一次,以示薄惩。新军协统黎元洪甚至还对剪辫的学兵李佐清表示钦佩,说:“我国朝野上下,近因受外界之激刺,于剪发一事几乎风靡一时。余本欲先行剃去,以为军界同人倡,因明诏未颁,故尔中止。今尔毅然剪去,免豚尾之讪笑,导文化之先机,匪惟社会所欢迎,亦即余所崇拜也。”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以都督黎元洪名义发布告示命令一律剪辫。该告示日: 
   “照得我汉同胞,服制自应一律。既已立成义师, 发辫速宜剪剃。况我大汉从前,概无豚尾法制。改旧从新之时,岂效满奴习气 ? 各界办事人员,出示业经剪去。令我民国同胞,勿得顽固主义。从此一律剪去,好防满奴奸细。为此告我国民,切勿三心二意。” 
    革命军在各城门口检查剪辫情形,遇有不肯剪辫的人,就强行剪下他们的辫子。在剪辫易服风潮的推动和革命军武昌起义的压力下,清廷在其最后的日子里,于宣统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1911年12月17日 ) 根据资政院的呈请,准官民自由剪发。此时离清帝退位仅 50 余天。革命派关于“发辫之所由来,由于满洲之入中原”,“发辫之消除,亦与满洲而俱尽”的预言,终于得以实现。 
 
 
    发式作为人体自身的一种饰物,装扮着人们的形象,不同的发式可以反映人们性别、年龄、职业、地位的不同,发式甚至可作为一种民族标识,不同民族往往有其特定的发式习尚。中国古代男子蓄发不剪,举行成年礼时,束发于顶,加冠其上。有着蓄辫习尚的满洲人入关以后,为了用同化风俗的办法来铲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消弭反清斗争,更为了体现其对各族人民的统治权力,于顺治二年 (1645年 ) 六月十五日颁布剃发令,强制关内人民一律剃发。此令下后,遭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强烈反对,“留头不留发”和“留发不留头 ” 的斗争席卷全国,几十万人被杀头,所有的反抗斗争都失败了。除了那些穿着桑门衣和束发为道士的人以外,全国绝大多数男子都照满洲习俗剃发蓄辫。二百年来渐成习惯,有些人把这种发式认作一种人体美,有些人还把它看作是中国人的民族标志,甲午战争割让台湾以后,当地同胞曾以拒绝剪辫的行动表示不归顺日本统治。 
    清朝末年,由于下述原因,重又掀起了剪辫易服的风潮。 
    一是鸦片战争以后,西人东来,与中国人讥笑他们的“夷俗”一样,他们也讥笑中国人的辫子,“蚩鄙百端,拟以瑕豚”。清末,去外国留学者渐多,他们拖辫发,著满装,踯躅于市,行人莫不曰 “ 拖尾奴才”、“豚尾奴”、“半边和尚”等等,甚至恶毒地诅咒说: “ 世界人类由下等动物而进化,中国人不十年必尽退化为禽兽。 ” 凡此种种,刺激汉民族人民“旧耻复振”,有的痛苦地感觉到历史对老大帝国的嘲弄,产生了对愚昧落后的一种“自觉”或“自省”,他们认为中国人在国际上受歧视受侮辱,“其故固由国家政治之不振,兵力之不强,而衣服装束之殊抑亦有以召之,不可谓非无因也”。于是,改良社会,革除陋俗,剪辫易服,让中华民族以文明、健康的面貌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为许多爱国之士的夙愿。 
    二是排满运动、反清革命的兴起,辫子作为汉族屈从满族,臣民奴于君上的标志,理所当然地成为争取“出奴隶之籍,脱牛马之羁”的人们攻击的目标。清末革命派认为,“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洲之形状,举此累赘恶浊烦恼之物,一朝而除去之,而后彼之政治乃可得而尽革也。”同时,辫子由三股头发编结而成,被附会为“三纲”,长褂扣一般用五粒,被拟为“五常”。辫发被认为是祖制,不可变更。因此剪辫易服具有反封建主义传统和专制统治的政治意义,许多青年把剪辫易服视为不惜冒生命危险和清朝彻底决裂的表示”。就像清初剃发与否成为归附清朝与否的标志一样,清末剪辫与否,也常常成为人们是否拥护革命的一种表现,人们往往“以去辫不去辫为尊王、革命两党之一大标识”。 
    三是辫子这种发式不适应近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世界潮流。虽然诚如鲁迅先生所说,辫子在“打架时可拔,犯奸时可剪,做戏的可挂于铁竿,为父的可鞭其子女,变把戏的将头摇动能飞舞如龙蛇”,捕捉人犯“则一把辫子,至少十多个,为治民计,也极方便的”,但在生活节奏加快的情况下,拖着一条长辫子确很麻烦:行礼不便于脱帽,健身不便于锻炼,做工时不便于开机器,练兵时不便于操演,每天要花时间梳头编辫,勤洗更费时间,不勤洗又不卫生,衣裳上沾满油渍,且繁殖细菌和虱子,传播疾病,总之,“对于卫生对于操作对于经济均有所害”。至于世界潮流,也是趋向短发。正如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所上《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中指出的:“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 
    既然剪辫有如此重要的理由,清末主张剪辫和实行剪辫的人逐日增加。先有康有为奏请断发易服,继有章太炎“割辫与绝”。激进的留学生和流亡海外的革命者大多剪去辫子,改着洋装。在国内也有不少人不顾清廷的迫害而毅然剪辫。在20世纪的头十年里,各地剪辫风潮此起彼伏,最终冲击到上层,宣统二年 (1910年 ) 冬,资政院提出了剪辫的动议。早就想剪辫的青年学生乘此之机,哄传剪辫动议已获批准,纷纷剪去发辫。风潮迅速波及北京和东北、直隶、山东、两湖、江浙、两广、四川、云贵等十多个省份。清政府从风潮中感觉到自己的统治权威受到挑战,其中潜藏着严重的政治危机,不仅在资政院搁置了对剪发动议的讨论,而且下令严禁剪发,学部还专门颁布了对断发学生的处罚条令。对剪辫者的迫害激起各地学生的反抗,北京、奉天、黑龙江、湖北等省学生不仅以罢课方式表示抗议:而且有更多的人以剪辫的行动来声援已剪辫的同学,据当年报载,连颁布禁令的学部尚书和各省提学使的子弟也在学堂割去了“豚尾”。在学界抗争中,处罚条令无法执行。当局只好让步,由开除改为记过,又由记过而听之任之。在此情形下,剪辫风潮甚至波及到兵营和军校。仅以湖北武汉为例,宣统三年 (1911年 ) 初剪辫在学生和士兵中已成风气。湖北陆军四十一标二营 
    学兵李佐清,以发辫于操作上大有妨碍,毅然剪去。陆军第三中学,不约而同,竞有200余人同时剪发,其中以贵州籍学生为最多,陕西次之,两湖、云南三省学生又次之,甘肃及荆州驻防学生又次之,广西学生早经剪尽。合计该校先后剪发几及 400 人。湖北陆军测绘学堂学生剪发者,亦有数十名之多,余下未剪者无几。按规定这些剪辫的学生本当开除,但人数甚众,校方只得从轻办理,仅记大过一次,以示薄惩。新军协统黎元洪甚至还对剪辫的学兵李佐清表示钦佩,说:“我国朝野上下,近因受外界之激刺,于剪发一事几乎风靡一时。余本欲先行剃去,以为军界同人倡,因明诏未颁,故尔中止。今尔毅然剪去,免豚尾之讪笑,导文化之先机,匪惟社会所欢迎,亦即余所崇拜也。” 
    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以都督黎元洪名义发布告示命令一律剪辫。该告示日: 
   “照得我汉同胞,服制自应一律。既已立成义师, 发辫速宜剪剃。况我大汉从前,概无豚尾法制。改旧从新之时,岂效满奴习气 ? 各界办事人员,出示业经剪去。令我民国同胞,勿得顽固主义。从此一律剪去,好防满奴奸细。为此告我国民,切勿三心二意。” 
    革命军在各城门口检查剪辫情形,遇有不肯剪辫的人,就强行剪下他们的辫子。在剪辫易服风潮的推动和革命军武昌起义的压力下,清廷在其最后的日子里,于宣统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1911年12月17日 ) 根据资政院的呈请,准官民自由剪发。此时离清帝退位仅 50 余天。革命派关于“发辫之所由来,由于满洲之入中原”,“发辫之消除,亦与满洲而俱尽”的预言,终于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