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新旧西藏人之人权
现在国外有极少数人说,过去的西藏很有人道,百姓很幸福,很有人权;现在的西藏不人道,百姓很痛苦,没有人权。我这个在新旧西藏都生活过半辈子的藏族老人听了这些话深感诧异,有责任以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介绍一点实情。
    在旧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根本没有所谓平等、自由的人权可言。那时,人和人之间的差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在旧西藏法典第十三、十五、十六条中,列举了人与人之间的“命价”要加以区别的规定,明确写着;“胡(尔)人杀害雅孜王,命价按尸量黄金;农民杀害格萨(尔)王,抵偿命价算不清”,说明王者被杀害的命价是无限的。而有关下等人的命价却写明:“猎户铁匠屠夫等,被杀命价一草绳”。这种规定本身就有力地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权力所实行的不公平待遇。
    旧西藏,占人口90%以上的藏族人民连起码的人权一一人身自主权也没有。所有农奴均分属于官家、寺庙和贵族。他们由于承受不了多如毛发和水纹的乌拉差税与欠税罚金,很多家庭被迫流离失所。此种现象在当时随处可见。然而他们流落他乡后就能得到人身自由了吗?不能,当原主人查询到他们逃往的地方后,立即报告地方政府,又把他们强迫带回,施以处罚,见继续强迫他们支付乌拉差役。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种虐待,只好越境逃亡到邻近国家如印度北部地区,从而成为在近几百年间,西藏人口日趋失散、减少的原因之一。
    20世纪初叶,西藏 农奴所承受的税赋乌拉差役的迫害愈加深重,卫、藏、康三区越来越多的人逃往他乡,沦为乞丐,以至无法将他们拘押回原地。于是西藏地方政府按照清朝政府的代表即钦差大臣张荫棠的安排,新设了索朗列空(负责新增地;粮、流浪移民管理的机构),并把那些靠自己劳动有了些微财物的人重新变为政府差民,顶替政府差民中的绝户负担乌拉差税,或根据贵族、寺庙关于其原有属民已成绝户的报告,经噶厦批准,从农务局的属民中划出若干户,移交给他们,以继续承担差役和乌拉。总之,农奴们犹如水车轮箍,世世代代无法摆脱奴役的桎梏。倘若系统地研究一下旧西藏地方政府档案中的官家、贵族、寺庙的户籍簿和农务局的人口册等历史文件,就可获得上述情况的清晰证明。
    下面略述西藏广大农奴没有人身自由的具体表现: 1.官家、贵族、寺院三方人主之间,可以互相交换农奴。只要经两方人主商议,对相互属民的财物、劳动能力即有无技艺等进行对比,即可确定用两、三个人来交换一个人,并签订换人契约一式两份。农奴们则连说愿意与否一个字的权力也没有,只能是给了谁就为谁交税支差。为证明这一点,在此介绍一份萨迦寺与扎什伦布寺“拉章”下属拉孜县之间交换属民的契约。其中写到:“在萨迦和拉孜各自属民中,未经正式嫁娶的达东杰布之两个妻子,亦即钦德罗之女儿,同经过正式嫁娶的郭努达娃之妻女进行交换。
    如双方均有证据,则不需补偿;如无证据,则需由双方根据损益对等的原则进行商议和换人。拉孜县属民、持续交纳人役税(差役代金)的霞努白萨多吉与典康平措妻女四人进行交换,商定按双方器具大小、人口多少损益对等原则进行,萨迦寺收去的典康平措妻子的财物应予退还。在人役税和家世方面再无争议。萨迦下属定结格年同拉孜县下属贡嘎尼琼母女四人也商定按损益对等进行交换。经拉孜县宗本与萨迦代表旺杰副官二人商定,奉上司之命,对上述人进行内部交换。为使今后双方无争议,特立此一式两份之契约。
    1959年后,随着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广大农奴才第一次获得了人身自由,从而开启了西藏人民真正获得人权的大门。现在所有藏人均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仅仅在政治上享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不再受国内外任何人的压迫、剥削和欺侮,而且公民有了选举和被选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民权利,这不因财产多少而加以区别,大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许多昔日农奴及其子  女,现已直接参加西藏自治区各级政权的管理。
    在经济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藏人能够自由地做工、经商、开作坊、放牧自己的牛羊,耕种承包的土地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收入年年增加,因而全体西藏人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生活水平一年比一年提高,成千上万的富裕户已经或正在各地不断涌现。
    在文化方面,城镇居民不待说,农牧民子女也都有了受教育的权利。由于国家拨给教育经费,安排设施,大力支援和鼓励,使中青年藏人有文化的人数同旧社会相比有了成百倍的增长。
    其他如全自治区的交通、工业、‘商业、教育、卫生以及地方建设等各项社会福利事业,都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逐年得到不断发展。这些千真万确的事实,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存在,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和歪曲的。正值西藏人民朝着安定、幸福、繁荣、昌盛的方向前进之际,少数分裂主义者和极少数外国人,却毫无根据地提出所谓“西藏人权”论,实际上,这只能表明他们不喜欢西藏老百姓当家做主、过上富裕生活,而幻想把西藏自治区从祖国分裂出去,以变为外国霸权的附庸地区。我们只要把西藏新旧社会中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状况稍加对比,就可以看清他们隐藏在诱人言词后面,完全不顾客观存在,不顾历史事实,不顾藏人实际利益,硬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只是为了迎合少数人私利的险恶用心。       
        
        
    在旧西藏,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根本没有所谓平等、自由的人权可言。那时,人和人之间的差别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在旧西藏法典第十三、十五、十六条中,列举了人与人之间的“命价”要加以区别的规定,明确写着;“胡(尔)人杀害雅孜王,命价按尸量黄金;农民杀害格萨(尔)王,抵偿命价算不清”,说明王者被杀害的命价是无限的。而有关下等人的命价却写明:“猎户铁匠屠夫等,被杀命价一草绳”。这种规定本身就有力地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权力所实行的不公平待遇。
    旧西藏,占人口90%以上的藏族人民连起码的人权一一人身自主权也没有。所有农奴均分属于官家、寺庙和贵族。他们由于承受不了多如毛发和水纹的乌拉差税与欠税罚金,很多家庭被迫流离失所。此种现象在当时随处可见。然而他们流落他乡后就能得到人身自由了吗?不能,当原主人查询到他们逃往的地方后,立即报告地方政府,又把他们强迫带回,施以处罚,见继续强迫他们支付乌拉差役。很多人因为忍受不了这种虐待,只好越境逃亡到邻近国家如印度北部地区,从而成为在近几百年间,西藏人口日趋失散、减少的原因之一。
    20世纪初叶,西藏 农奴所承受的税赋乌拉差役的迫害愈加深重,卫、藏、康三区越来越多的人逃往他乡,沦为乞丐,以至无法将他们拘押回原地。于是西藏地方政府按照清朝政府的代表即钦差大臣张荫棠的安排,新设了索朗列空(负责新增地;粮、流浪移民管理的机构),并把那些靠自己劳动有了些微财物的人重新变为政府差民,顶替政府差民中的绝户负担乌拉差税,或根据贵族、寺庙关于其原有属民已成绝户的报告,经噶厦批准,从农务局的属民中划出若干户,移交给他们,以继续承担差役和乌拉。总之,农奴们犹如水车轮箍,世世代代无法摆脱奴役的桎梏。倘若系统地研究一下旧西藏地方政府档案中的官家、贵族、寺庙的户籍簿和农务局的人口册等历史文件,就可获得上述情况的清晰证明。
    下面略述西藏广大农奴没有人身自由的具体表现: 1.官家、贵族、寺院三方人主之间,可以互相交换农奴。只要经两方人主商议,对相互属民的财物、劳动能力即有无技艺等进行对比,即可确定用两、三个人来交换一个人,并签订换人契约一式两份。农奴们则连说愿意与否一个字的权力也没有,只能是给了谁就为谁交税支差。为证明这一点,在此介绍一份萨迦寺与扎什伦布寺“拉章”下属拉孜县之间交换属民的契约。其中写到:“在萨迦和拉孜各自属民中,未经正式嫁娶的达东杰布之两个妻子,亦即钦德罗之女儿,同经过正式嫁娶的郭努达娃之妻女进行交换。
    如双方均有证据,则不需补偿;如无证据,则需由双方根据损益对等的原则进行商议和换人。拉孜县属民、持续交纳人役税(差役代金)的霞努白萨多吉与典康平措妻女四人进行交换,商定按双方器具大小、人口多少损益对等原则进行,萨迦寺收去的典康平措妻子的财物应予退还。在人役税和家世方面再无争议。萨迦下属定结格年同拉孜县下属贡嘎尼琼母女四人也商定按损益对等进行交换。经拉孜县宗本与萨迦代表旺杰副官二人商定,奉上司之命,对上述人进行内部交换。为使今后双方无争议,特立此一式两份之契约。
    1959年后,随着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广大农奴才第一次获得了人身自由,从而开启了西藏人民真正获得人权的大门。现在所有藏人均已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仅仅在政治上享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不再受国内外任何人的压迫、剥削和欺侮,而且公民有了选举和被选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公民权利,这不因财产多少而加以区别,大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许多昔日农奴及其子  女,现已直接参加西藏自治区各级政权的管理。
    在经济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藏人能够自由地做工、经商、开作坊、放牧自己的牛羊,耕种承包的土地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收入年年增加,因而全体西藏人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生活水平一年比一年提高,成千上万的富裕户已经或正在各地不断涌现。
    在文化方面,城镇居民不待说,农牧民子女也都有了受教育的权利。由于国家拨给教育经费,安排设施,大力支援和鼓励,使中青年藏人有文化的人数同旧社会相比有了成百倍的增长。
    其他如全自治区的交通、工业、‘商业、教育、卫生以及地方建设等各项社会福利事业,都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逐年得到不断发展。这些千真万确的事实,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存在,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和歪曲的。正值西藏人民朝着安定、幸福、繁荣、昌盛的方向前进之际,少数分裂主义者和极少数外国人,却毫无根据地提出所谓“西藏人权”论,实际上,这只能表明他们不喜欢西藏老百姓当家做主、过上富裕生活,而幻想把西藏自治区从祖国分裂出去,以变为外国霸权的附庸地区。我们只要把西藏新旧社会中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状况稍加对比,就可以看清他们隐藏在诱人言词后面,完全不顾客观存在,不顾历史事实,不顾藏人实际利益,硬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只是为了迎合少数人私利的险恶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