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改革的变化
新疆的民族文字改革贯穿于整个20世纪,对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栏目将向您扼要介绍这一段历史变革。
1.现代维吾尔文和现代哈萨克文的形成及维哈新文字
  从十一世纪起,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在用以阿拉伯文字母为基础的文字的过程中,对该种文字多次改进,终于在20世纪初形成了现代维吾尔文和现代哈萨克文。至民国26年(1937),制定了以了阿拉伯文字母为基础的新维吾尔文拼音方案,但未推行。1956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方案的审批程序和实行推行分工的通知》,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委员会 贯彻《通知》精神,召开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确定:“自治区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5个民族采用斯拉夫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乌孜别克、塔塔尔2个民族的文字采用苏联乌孜别克族和鞑靼族目前使用的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文字。”1957年,国务院批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1959年11月,自治区第二次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通过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新文字方案》(草案)和《哈萨克新文字方案》(草案),经自治区人委讨论通过。从1965年起,在全区全面推行维、哈新文字,推行工作直至1982年9月恢复使用老文字才中止。以上两次推行工作史称“文字改革”。
2.锡伯文及其文字改革
  20世纪30年代,“锡索满文化会”会长安子瑛将131个锡伯文音节改成“锡伯语拉丁文字方案,编写两册锡伯语文课本,在锡伯族学校中进行试验教学,但后来被中止。1947年,“锡索文化总协会”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将满文原有的131个音节中的13个音节删除,另增3个新音节,在此基础上创制锡伯文。在1956年开始的文字改革中,创制以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锡伯新文字,共有35个字母符号,未推行,后直接向汉语文过渡。80年代初,锡伯文恢复使用。
3.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改革
  1957年,国家文改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原则》规定:“少数民族创造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的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根据这个规定,新疆在继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之后,设计制定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新文字方案》(草案)、《哈萨克新文字方案》(草案),1960年3月,自治区人委公布了这两个新文字方案(草案)。1965年,自治区人委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公布了《维吾尔新文字方案》和《哈萨克新文字方案》,并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行维、哈新文字,至1982年恢复使用维、哈老文字为止。
        
1.现代维吾尔文和现代哈萨克文的形成及维哈新文字
  从十一世纪起,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在用以阿拉伯文字母为基础的文字的过程中,对该种文字多次改进,终于在20世纪初形成了现代维吾尔文和现代哈萨克文。至民国26年(1937),制定了以了阿拉伯文字母为基础的新维吾尔文拼音方案,但未推行。1956年3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少数民族创立和改革文字方案的审批程序和实行推行分工的通知》,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委员会 贯彻《通知》精神,召开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确定:“自治区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5个民族采用斯拉夫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乌孜别克、塔塔尔2个民族的文字采用苏联乌孜别克族和鞑靼族目前使用的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文字。”1957年,国务院批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1959年11月,自治区第二次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通过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新文字方案》(草案)和《哈萨克新文字方案》(草案),经自治区人委讨论通过。从1965年起,在全区全面推行维、哈新文字,推行工作直至1982年9月恢复使用老文字才中止。以上两次推行工作史称“文字改革”。
2.锡伯文及其文字改革
  20世纪30年代,“锡索满文化会”会长安子瑛将131个锡伯文音节改成“锡伯语拉丁文字方案,编写两册锡伯语文课本,在锡伯族学校中进行试验教学,但后来被中止。1947年,“锡索文化总协会”成立文字改革委员会,将满文原有的131个音节中的13个音节删除,另增3个新音节,在此基础上创制锡伯文。在1956年开始的文字改革中,创制以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锡伯新文字,共有35个字母符号,未推行,后直接向汉语文过渡。80年代初,锡伯文恢复使用。
3.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改革
  1957年,国家文改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原则》规定:“少数民族创造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的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根据这个规定,新疆在继斯拉夫文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之后,设计制定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新文字方案》(草案)、《哈萨克新文字方案》(草案),1960年3月,自治区人委公布了这两个新文字方案(草案)。1965年,自治区人委按照国务院的批复公布了《维吾尔新文字方案》和《哈萨克新文字方案》,并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行维、哈新文字,至1982年恢复使用维、哈老文字为止。
        
